2014年6月,国际贸易法律网首席律师贾庆坤受国内某某公司(买方)的委托,代理其申请的与某某美资公司(卖方)的国际贸易仲裁案。申请人国内某公司于2013年10月份与某某美资公司签订了的长期货物买卖协议,约定每月按照需方的订单供货,按月结款,合同约定为FOB贸易术语。但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货物出现质量问题,致使国内某某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而提出仲裁申请。案件经过贸仲会的审理后成功结案,裁决被申请人某某美资公司支付申请人国内某某公司所有损失共计人民币600多万元。
当事人对此裁决结果非常满意,非常感谢贾律师为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