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电力公司或法院工作人员,在境外通过拨打电话对境内实施电信诈骗,两个月的时间内共从100余名事主手中骗得800多万元。某市中院昨日对一起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30多名被告人各自被判处有期徒刑3到8年,并处罚金5万到10万元人民币不等。
某市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等30多人于2013年3月至5月期间,在马来西亚古晋市参加由外籍人员组织的、针对我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活动,而诈骗的方式是冒充我国公安
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电力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通过使用互联网向受害人拨打电话、发送信息等方式,虚构其电表欠费、信用卡欠费等事实,谎称受害人因涉嫌“洗黑钱”等犯罪活动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提出对其银行账户进行调查或者保护,骗取100余名受害人共计8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