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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操作流程详解三------信用证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际贸易法律网 发布时间:2012-8-7 15:01:31 阅读次数: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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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通知行的责任

 

  在大多数情况下,信用证不是由开证行直接通知受益人,而是通过其在受益人国家或地区的代理行,即通知行进行转递的。

 

  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通知行的责任是应合理谨慎地审核它所通知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

 

  2.信用证的传递方式

 

  信用证可以通过空邮、电报或电传进行传递。设在布鲁塞尔的SWIFT运用出租的线路在许多个国家的银行间传递信息。大多数银行,包括中国的银行加入了这一组织。

 

  3.有效信用证的指示

 

  当开证行用任何有效的电讯传递方式指示通知行,通知信用证或信用证的修改,该电讯将被认为是有效信用证文件或有效修改书,并且不需要再发出邮寄证实书。


  信用证操作流程详解四将为您介绍受益人的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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