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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贸易规则-国内支持承诺
信息来源:国际贸易法律网 发布时间:2012/3/31 9:38:38 阅读次数: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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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贸易规则-国内支持承诺

    国内支持是各成员方对农产品实施的价格支持、直接支持以及其他补贴形式的国内保护措施,而国内支持承诺是指各成员方对给予国内农产品生产者的上述各种支持措施实施削减的承诺。各成员方对国内农产品生产的支持情况是其他成员方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是诱发农产品贸易争端的一个主要原因。《农产品协议》及各成员方的具体承诺表规定了各成员方削减国内支持的义务,以及可免除削减义务的几种例外情况。
    (一)逐年削减国内支持的安排
    各成员方承诺对其给予国内农产品生产者的所有保护措施(协议明确规定可免除减让义务的措施除外)予以削减。具体的削减方法是:先计算出各成员方在1986。1988年基期内对农产品实施保护的“国内支持总量”(属于协议规定的可免除减让的措施不应计算在内),然后规定一定的逐年削减比例予以执行。计算“国内支持总量”的基础,是单个产品的平均国外参考价格与其国内实施的政府管理价格之差乘以生产数量。具体的减让比例是:发达国家在6年内平均削减国内支持总量的20%,发展中国家在10年内平均削减国内支持总量的13%。
    (二)可免除减让的措施
    1、免除的基本条件
    根据《农产品协议》附件二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国内支持措施可以免除削减义务:(1)所提供的支持是通过由公共基金建立的政府计划来提供的;(2)有关支持不属于对生产者提供的价格支持;(3)有关支持措施对贸易的扭曲和影响作用极微小。
    2.可免除减让的措施
    根据《农产品协议》第6条、第7条和附件二的规定,下列国内支持措施属于可免除减让义务的措施:(1)在农业研究、病虫害控制等方面的政府开支。具体包括:①农业研究,包括一般研究、与环境项目有关的研究和与特定产品有关的研究;②农作物虫害和疾病控制措施,如早期预报制度、检疫和根除工作;③咨询服务,包括向生产者和加工者转让资料和研究成果i④检验报告,包括一般检验服务和为卫生、安全、分类或标准化等而检验特定产品;⑤培训服务;⑥营销和促销服务,包括与特定产品有关的市场信息、咨询和促销;⑦基础设施服务,包括电网、道路和其他运输工具、市场和港口建设、供水、堤坝和排水设施,以及与环境项目有关的基础设施工程o
    (2)为食品安全的目的而采取的储存措施。这里的储存措施包括为保证粮食安全目的的产品积累、与存储有关的支出,只要这些存储措施在成员方国内立法中予以认可,就可以作为被允许的国内支持而存在。这里的食品储存量应以足以保障食品安全为限,政府对储存食品的采购应按市场现行价格购买,库存的积压和处置应具有透明度。
    (3)国内食品援助补贴,指对部分需要食品援助的人口提供补贴,包括向需要食品援助的人口提供援助的支出或税收免除。取得食品援助的资格应符合有关营养目的的明确标准。食品援助补贴价格应恰当,应按现行的市场价格采购n食品援助行动应保持充分的透明度,应采取直接向有关公民提供食品的方式进行,或采取向合格的受援人提供在市场上以补贴价格购买食品的方式进行。
    (4)直接向生产商提供财政或实物的支持。具体包括:①政府在财政上参与收入保险和净收入保障项目。取得这一财政支持的条件是收入损失超过前三年平均收入的30%,这类支持的数额应低于收入损失的70%。②自然灾害救济。取得这一救济的条件是发生了政府当局正式承认的自然灾害,并造成超过前三年生产收入平均数30%的损失,救济款的数额应限定在弥补所受损失的范围内。③通过生产者退休计划提供的援助。此类援助应以明确规定的标准为依据,所付款数应视接受付款人员总数和终身退出市场所需农业产品生产的情况而定。④通过保护资源计划提供的援助c获取此类援助的资格应参照有关转移土地或其他资源(包括畜牧业)的标准,付款额应视所需农产品退出耕种至少三年和牲畜宰杀或永久性处理的情况而定。⑤投资援助。此类援助资格的取得应以政府计划中调整生产结构
的标准为准,援助的数额应限于弥补结构调整所造成的损失。⑥按环保计划提供的款项。取得这类付款的资格应以政府明确订立的环境保护计划为准,付款数额应限于为取得政府此类计划而造成的额外费用或收入损失。⑦按区域性援助计划支付的款项。获得此类援助的对象限于那些处于贫困地区的农产品生产者,适用的区域应是行政区划上明确划定的某一区域。付款数额应限于该地区按计划承担的农业生产所涉及的额外费用或收入损失。
    (5)发展中国家成员方采取的下述农业补贴措施不应承担削减义务:①根据乌拉圭回合中期评审协议而采取的政府为鼓励农业发展的措施,包括发展中国家成员方的农业普遍获得的投资补贴和低收入成员方的缺乏财力的生产者普遍获得的农业投入补贴;②发展中国家为鼓励从种植非法麻醉品作物转向支持生产而给予生产者的国内支持措施。
    (6)当对农业生产上的国内支持不超过该产品当年生产总值的5%时,可以不计入“支持总量”并且不承担削减义务。对发展中国家而言,上述比例为10%。
    (7)根据限制产量的计划给予的下述直接支持不受国内支持减让的约束:①该支持是根据指定地区和产量给予的;②该支持数额限于限制产量产品生产的85%或以下;③对牲畜的直接支持是按限定的头数给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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