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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单、航空运单、邮政收据与海运提单在法律上有哪些异同?
信息来源:国际贸易法律网 发布时间:2012/9/10 11:11:43 阅读次数: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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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运单、航空运单、邮政收据与海运提单在法律上有哪些异同?

 

   1)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经收到货物,允许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书面凭证,它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契约证明,在法律上具有物权证书的效用

 

  2)航空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的运输合同。也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还可以作为承运人核收运费的依据和海关查验放行的基本单据。但航空货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能通过背书转让。

 

  3)邮政收据:是邮局收到寄件人的邮包后签发的收货凭证,也是收件人凭以提取邮件的凭证,是邮包遗失或损害时凭以向邮局索赔的依据,但它不是物权凭证。

 

  4)铁路运单:是铁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所签发的铁路运输单据。但它不是物权凭证相同:它们都属于国际货物运输单据,都是证明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货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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