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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签提单
信息来源:国际贸易法律网 发布时间:2012/5/29 14:39:46 阅读次数: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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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签提单 ANTI-DATED B/L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

  在现代国际贸易中采用跟单信用证方式付款是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在采用这种付款方式的情形下开证银行应买方的请求开出的信用证对货物的装运期限信用证的有效期和交单日期都作了十分明确的规定卖方只有在完全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向议付银行提交所需单证后方能顺利结汇其中卖方所提交的提单必须是已装船提单否则不能结汇但在实践中由于种种主客观方面的原因经常会遇到下述两种情况

  (1)眼看信用证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如果卖方等到货物装船完毕再凭承运人开出的已装船提单去议付银行结汇则肯定会超过信用证所规定的结汇期议付银行会以此为由而拒绝结汇

  (2)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迟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期限如果承运人以该日期作为提单签发的日期议付银行也肯定会以单证不符(提单在签发日期上与信用证的规定不相符)为由而拒绝卖方的结汇请求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因不能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获取已装船提单而担心结汇受阻的卖方肯定会焦灼不安有些卖方遇到这种情况时往往会和承运人协商对策进而分别采取下述两种方法

  (1)在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情况下由承运人提前签发已装船提单使卖方能赶在信用证有效期届满前顺利结汇是谓预借提单

  (2)在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的日期以使提单的签发日期(即货物装船日期)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运期的规定是谓倒签提单

  显然预借提单和倒签提单的共同之处在于提单上载明的签发日期(货物装船日期)与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不符前一个日期是为了满足卖方顺利结汇的需要而虚构的并且早于后一个日期;预借提单和倒签提单的不同之处在于被预借的提单是在货物装船日期签发的被倒签的提单则是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时签发的两种行为实施时间不同但它们产生的法律后果是相同的

  无论是预借还是倒签提单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都晚于提单上载明的签发日期也就是晚于托运人(卖方)和收货人(买方)之间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以及由开证银行开出的信用证规定的货物装船日期(这正是承运人预借或倒签提单的原因所在)托运人未能将货物按照买卖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时间装船付运首先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托运人就此止步面对现实老老实实地让承运人按照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时间签发已装船提单那么收货人收货后只能追究托运人迟延交货的责任托运人也就承担一般性的违约责任但托运人自认为这样做未免太老实不精明吃了亏而要动些脑筋掩盖自己已构成违约的真相于是托运人与承运人合谋并要求承运人预借或倒签提单即将提单的签发日期改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日期之前想借此来赖掉其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很显然如果承运人答应了托运人的要求而预借或倒签提单那么承运人在提单签发日期这个重要问题上采取了欺骗的手段而且承托运双方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了提单持有人和收货人的利益

  对承运人和收货人而言提单本身就是一个运输合同而且往往是一个涉外合同这就涉及到它的法律适用问题依照我国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提单中可以规定适用于该提单的法律提单中没有规定的适用与提单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该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还规定在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时不得违背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这两条规定即是国际私法上着名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后一原则是对前一原则的限制因此依据上述法律冲突规范不论适用于提单的是哪个国家的法律或哪种国际公约只要该法律或公约承认承运人采用欺诈手段签发的提单是有效的那么我们就可以援用上述公共秩序保留条款排除该法律或公约的适用径直适用我国法律对预借或倒签提单行为进行定性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均属无效因此承运人采用欺诈手段签发的提单应属无效这一认定也是与各国的法律规定和习惯做法乃至国际惯例相符的一般来说各国法律或国际公约均不会承认采用欺诈手段所签发的提单的有效性因而也就不存在援用公共秩序保留条款径直适用我国法律的问题

  由此预借或倒签提单行为究竟是何性质?

  目前占上风的观点是侵权责任说笔者认为侵权责任说的主要问题在于首先它忽视了承运人和收货人之间存在着一种运输合同关系这种关系靠提单来维系着这一事实只注意到了承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关系因而一旦承运人和收货人之间发生纷争就认为二者之间原本不存在合同关系所生纷争必为侵权须知提单是承运人和收货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体现例如收货人在卸货港对承运人承担的义务即出自提单的规定其次侵权责任说简单地认为承运人预借或倒签提单侵犯了收货人(按期收货)的权利并望文生义地认定这就是侵权这是对侵权责任这个法律概念的重大误解在合同之债中一方不履行合同或采用欺诈等手段签订合同也侵犯了对方的权利但只构成一般性违约或根本性违约(导致合同无效)而这决不是侵权预借或倒签提单正是如此尽管由于承运人的行为导致提单无效并侵犯了收货人的权利这也只是一种根本性违约而不是什么侵权承运人和收货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是提单这份运输合同而不是侵权行为之债权债务关系承运人侵犯的也只是收货人凭提单这份合同应享有的权利是一种契约权如果一谈到甲方侵犯了乙方的某种权利就认定是侵权那是望文生义是十分错误的关键要看产生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是什么才能正确认定这种债权债务关系是合同之债还是非合同之债

  预借或倒签提单的性质之争还是有实际意义和理论意义的将预借或倒签提单定性为侵权责任还是合同责任将在案件的管辖权和准据法的适用等问题上导致不同的结果从而影响对案件实体问题的判决同时对某一法律行为定性是否准确也代表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执法水平并影响到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态度乃至该判决是否能得到外国或地区的承认和执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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