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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融资谨防“融资诈骗”
信息来源:国际贸易法律网 发布时间:2014/9/5 13:28:32 阅读次数: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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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贸易融资早已是在国际市场广泛开展的一项业务,目的在于解决企业的资金流动性问题,使贸易便利化。然而,作为一项成熟的业务,国内的贸易融资却出现了“变质”。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利差、汇差扩大,贸易商往往容易获得比贸易本身更丰厚的利益,加上中国市场对大宗商品进口的需求旺盛,贸易融资的运作渐渐超出了“贸易”的范畴,甚至沦为骗贷。

 

   一、重复质押骗贷的典型案例

    2014年6月份,青岛港发生了贸易商利用同一批氧化铝和铜产品,与仓储企业分别开具仓单质押给银行获得贷款的事件。据了解,有10多家银行卷入当地的商品贸易融资业务,多家银行的融资在10亿元左右。

   8月15日,青岛港国际连发两份公告,称收到青岛海事法院送达的两份日期为8月12日的传票和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书,并将作为第三人参加荷兰银行起诉中信澳大利亚资源的一项法律诉讼,这使得青岛港国际成为少有的上市不久即遭遇官司的上市公司。

   起诉方要求相关方及青岛港交付用于“融资”的抵押货物或者赔偿损失。根据起诉书,其中一项是原告理资堂(上海)物流公司要求青岛鸿途及青岛港相关方向其交付8085.189吨铝锭,或赔偿相应货物价值总共约1.2亿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诉讼的全部财产保全费和诉讼费。而另一项诉讼则是求被告交付11.273万吨氧化铝,或者赔偿相应货值3889.2万美元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费用。两案件将分别于10月28日和10月29日进行审理。

    实际上,由于存放在青岛港等仓库的大宗商品存在“一女多嫁”违规抵押现象,贸易商和银行等机构在近期已提起多项密集的诉讼。花旗银行和大宗商品交易商摩科瑞的纠纷甚至闹上伦敦法庭,摩科瑞和花旗银行在伦敦围绕存储在青岛和蓬莱的铜铝和氧化铝的一项协议提出诉讼和反诉讼。

     青岛港国际在公告中回应:“标的货物乃以第三方货运代理青岛鸿途物流有限公司的名义储存于集团大港分公司,并已因涉嫌刑事活动而由有关公安机关扣留,而公安机关亦已向青岛鸿途进行欺诈调查。”

   
   二、大宗商品国际贸易成套利套汇工具

    某银行河北支行负责人表示,实际上,大宗商品贸易融资早已是国际上银行业参与的较为成熟的业务,部分银行甚至以此为特色。通常是国内贸易商通过银行开出延期付款信用证,一般为3至6个月,在支付15%至30%的保证金后,由银行先行向出口商支付货款,贸易商获得进口商品后,或在国内市场销售变现、或注册保税库仓单并质押获得贷款,到期归还银行的一项业务。

   由于当前国际市场的利率低于国内,企业相当于获得3至6个月的短期低利率贷款,并可在人民币升值背景下,利用时间差享受汇率“红利”。由于国际化较早程度也较高,加上自身的流动性较好,贸易融资最早在铜贸易领域较为盛行。然而,随着利差、汇差扩大,贸易商往往容易获得比贸易本身更丰厚的利益,加上中国市场对大宗商品进口的需求旺盛,贸易融资的运作渐渐超出了“贸易”的范畴。国内的大宗商品进口贸易融资基本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基本都是真实贸易背景的融资,除了铜铝外,包括棕榈油、大豆等进口量较大的商品也都成为标的;第二阶段则是一些融资难和博取汇差利差企业陆续加入,而到目前,国内一些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基本开始有所筛选,比如对资金实力、贸易情况审查更严。

    在业界看来,贸易融资之所以吸引不少企业参与,主要因素是境内外的利差、汇差较高。“一些企业甚至为减少境外操作的限制,往往还通过注册离岸公司的方式,实际上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左右手倒腾。”有业内人士透露,尤其是在一些价值较高的大宗商品贸易融资领域,比如黄金,国内加工企业在香港等地注册公司作为出口商,货物可能一直存放在保税区仓库,但贸易融资的操作已经转手了多次。

   作为风险规避的市场,期货衍生品在大宗商品的贸易融资中较为关键。银行与大宗商品企业进行贸易融资时,往往会参考现货和期货市场的价格来评估货物价值,确定融资额度,同时也要求企业对质押物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规避了价格波动的风险。所以,在信用较为健全的国际市场,贸易融资的风险其实不大,而此次国内市场的问题则是出在仓储、银行和贸易商的信息不对称。当前我国的仓储企业存在小、散、乱的现象,对客户提的要求往往照办。这导致部分贸易商和仓库相互配合,对仓库里的商品搞‘一女多嫁’、重复质押。银行由于专业和精力限制,也不可能24小时盯着。

   

    三、贸易融资异化为“融资诈骗”

     业内人士表示,除了信息的不对称,贸易融资的“异化”使市场至少还存在两个方面的负面效应。

     一方面是一些不熟悉套期保值工具的产业,控制风险能力较弱。比如天然橡胶,国内的橡胶产业客户并不能熟练运用套期保值工具,加上橡胶存货本身容易贬值,现货销售的不畅导致贸易融资的质押品形同虚设,加大贷款风险。

     另一方面,异化的贸易融资也干扰正常的贸易秩序及市场价格。尤其是今年一季度,我国外贸进口量总体下滑,但进口的铜和铁矿石却大幅上涨。大量进口的原材料并不是用来做生产加工,而是用来向银行融资。诸如‘融资铜’、‘融资矿’和‘融资豆’的出现,都制造了进口强劲的市场假象,推高了商品价格,使国内企业付出更大的采购成本。

     不过,作为目前市场规模不小的一些业务,大宗商品的贸易融资也并非“一无是处”。“比如在缓解企业的融资难和融资贵方面,贸易融资的动产抵押方式实际上有一定现实意义。”业界专家指出,企业通过贸易融资,一方面是可以享受境外的低成本,另一方面也拓展了企业获得融资的一个渠道,关键仍在于规范发展。

     事实上,贸易融资尽管出现异化,但这一业务在市场化条件下并不会消失。可以说只要有利差存在,商品贸易融资的业务就不会停止。如果铜的监管更严格,还会冒出铜的替代品成贸易融资的新标的。治理贸易融资的“异化”,必须加强监管和规范引导“两手抓”。

     国际贸易法律网首席律师贾庆坤建议,首先在监管方面。钢贸行业的违规融资模式有被复制到铜、煤炭、铁矿石、大豆等商品贸易融资领域的迹象。如果任其发展,大宗商品贸易将成为与产能过剩行业、地方融资平台和房地产并列的信贷风险高发区。银行需要加强对真实贸易背景的审核,防止套利套汇的发生。同时,对银行业近年来的畸形激励机制,也有必要做出改变。出于拉存款和放贷款的需要,一些银行从业人员对贸易融资风险视而不见。更有甚者,在银行风控部门定期核查仓单质押贷款业务时,有银行员工通知企业将大宗商品货物从别的仓库搬到指定仓库供核查,完事后再运回原仓库。其次,在企业融资方面,要支持正常的贸易融资。尤其对服务于动产质押融资的金融仓储业态,宜推动信息化平台和行业标准的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之所以融资难,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大型不动产进行抵押,只有一些原材料、半成品等动产资源可供质押。但这些动产没有所有权登记,就容易导致重复质押的现象。为解决银行和仓储机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非常必要。一方面银行在仓库核查时难以知晓货物的所有权状态,另一方面仓储机构在为客户出具仓单时也难以了解货物的质押状态,只有双方加强信息共享,才能防止仓单重复抵押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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