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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支付流程
信息来源:国际贸易法律网 发布时间:2012/3/16 18:00:33 阅读次数: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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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证的支付流程如下:

 

  凡是向中国银行申请办理进口信用证结算的公司,必须具有 进出口 经营权。若为首次办理该业务时需向中国银行提供如下文件的副本各一份:营业执照,经贸部()批准证书。如申请人是合资企业,还需提供合资企业的合同和章程。符合以上要求的公司可按以下程序向中国银行申请开证。

 

  1.首先填写开证申请书和开证备查表,并加盖公章。

 

  2.按所开信用证的金额交纳等值的保证金或等值的有价证券,包括银行存款单汇票等。如采用第三方金融机构担保方式时,担保函需经中国银行确认后,方可生效。如使用外汇额度加配套人民币开证时,在交足人民币的同时还需提供一份有外汇管理局盖章的额度支付书。同时在提交银行的开证申请书背面加盖外汇管理局的额度 核销 章。

 

  3.如申请人需要对已开出的信用证内容进行修改,可向银行提交一份有申请人印章的修改申请书。

 

  4.信用证开出后银行将交给申请人一份信用证的副本,同时收取开证金额1.5‰的开证费。

 

  5.当银行收到信用证项下有关单据后,银行将通知开证申请人取单。申请人须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取单并在五天内通知中行是否需要拒付,逾期不回复,银行将视为接受单拒并同意付款办理。若要办理拒付,申请人需将全套单据退交银行,同时以书面形式提出拒付理由。

 

  6.信用证失效后,申请人须填写书面申请索回证下所余保证金余额。申请书中须注明收款行名称和帐号。

 

  以上为目前办理进口信用证结算的基本方法,在实际办理业务中如遇特殊问题还可与中国银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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