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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
信息来源:国际贸易法律网 发布时间:2012/7/19 15:51:19 阅读次数: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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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险:原意为“单独海损不赔”。是三种基本险别中保险人责任最小的一种。所谓“单独海损不赔”实际上是不确切的。它仅指对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不赔,对由于意外事故发生的单独海损以及运输工具在运输途中发生搁浅、触礁、沉默、焚毁等意外事故前后发生的单独海损,保险公司仍要赔偿。


  水渍险:原意为“单独海损负责”。其范围包括处上述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气候恶劣、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即水渍险包括平安险以及平安险中不包括的那部分单独海损损失。


  一切险:除包括上述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招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所谓“外来原因”是指一般附加险承担的责任,而不包括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因此,投保一切险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承担了一切损失责任。


  水渍险 = 平安险 + 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单独海损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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