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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中各种诉讼时效的起始点
信息来源:国际贸易法律网 发布时间:2012/8/21 11:43:06 阅读次数: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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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是船舶碰撞的请求权,一般时效期间为二年,时间就是按自碰撞事故发生当天算起;

  

    2.船舶发生油污案件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一般是为三年,时间就是发生自损害发生当天算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3.船舶租用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一般是为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当天算起。

 

    4.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一般也是为二年,分别依照下列规定计算:

 

    ①旅客人身安全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②旅客死亡的请求权,发生在运送期间的,因运送期间内的伤害而导致旅客离船后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计算,但是此期限自离船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年;

 

    ③行李丢失及破坏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在案件审理中相当重要,过了诉讼时效的案子将会丧失胜诉权,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诉讼时效目的是积极催促当事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效力。所以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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