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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CPT术语下中要求卖方提交保单的要求合理吗?
信息来源:国际贸易法律网 发布时间:2012/8/24 15:59:20 阅读次数: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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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际贸易进口中使用 CPT 或者CFR术语,要求卖方议附时提交保单,这样合理吗?

 

  CPT指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FR指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这两种情况下,卖方都没有义务提供保单,但是可以协助办理,但是这个费用应该由卖方支付。而且银行审单时这个保单不应该在审核范围之内。

 

  如果你是买方,希望对方为你提供保单,那就采用CIP或者CIF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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