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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信用证欺诈的措施
信息来源:国际贸易法律网 发布时间:2014/9/16 20:32:44 阅读次数:次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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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证作为一种支付手段,再国际结算中被广泛采用,因而往往会被欺诈者利用,进行欺诈活动。在国际上对信用证的性质还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缺乏合力打击的力度。国际贸易法律网首席律师贾庆坤建议,防范信用证欺诈,应作好宏观和微观的预防措施。

 

   一、宏观政策的预防措施

    在国际上被普遍用于规范信用证的是《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UCP500是法院审理信用证案件的主要依据,许多国家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在信用证中明确注明适用于UCP500,或虽没有在信用证中明确注明适用于UCP500,但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或不反对适用UCP500,则法院将适用统一惯例来处理纠纷。需特别注意的是,根据《SWIFT用户指南》的规定,SWIFT开立的信用证虽不注有文字保证条款,但仍受UCP500的约束。这里应该声明的是当地的法律优先于UCP500。这一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方面,当UCP500与当地法律相违背时,法院就不可能按照UCP500进行裁决,此时信用证当事人对于法庭的裁定不能置之不理,即使其做法完全符合UCP500;第二方面,由于UCP500的约束力是有限的,它并没有涵盖信用证业务中的所有环节,当发生UCP500不能解决的纠纷时,执行时以法律为准。

    但由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缺陷,欺诈者就是利用这些缺陷进行欺诈的。所以,在宏观上,我们应该完善管理信用证的制度,建立全球性的信用证网络管理系统,对信用证的整个使用过程进行全面跟踪,杜绝欺诈的发生。同时,在立法上,对信用证进行统一的、规范的管理,加强打击力度。各个相关的部门也应该建立合作机制,联手对信用证进行监督,防患与未然。

   中国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信用证案件时,严格遵守国际商会(ICC)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指导性的司法解释和公布的判例中体现了这一点。就目前越加开放的中国而言,面对变化迅速的世界,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法院在对待UCP问题上表现出来的努力是值得赞赏和鼓励的。

 

   二、微观主体的预防措施

     防范欺诈,除了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管制,健全法律体系,通过国际间的合作,杜绝欺诈的发生之外,还可以积极预防、及时补救。尽管国际贸易中存在着种种单证诈骗行为,但只要能灵活运用国际贸易业务知识,善于鉴别国际贸易中单证的真伪,并且银行与贸易双方能密切配合,尽好各自职责,国际商会或国际法协会不断完善法律条文,使不法分子无机可乘,从而避免风险,确保国际贸易的安全进行。

   在防范措施方面,进出口人和银行需要作好以下的几个方面的工作:

  (1)就出口人而言,在进行出口贸易之前,应对进口方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认真签订出口合同,我方若作为出口人,在订立合同时应考虑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同时做好各种应对措施,例如就仲裁地点、法律适用及管辖权等问题上尽量做出对自己有利的规定,为以后可能发生的仲裁或诉讼时争取胜诉的主动权。2、出口人应严格审核单证,要求进口人按合同要求开立信用证,根据合同条款规定严格审核进口方开来的信用证,信用证内容应该与合同的内容严格相符。3、正确选择信用证的种类,出口人最好能争取保兑信用证。保兑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指定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这就意味着该信用证不但有开证行的付款保证,而且还有保兑行的兑付保证,两者付款人都是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这种有双重保证的信用证对出口人最为有利。

  (2)就进口人而言,同样也要对出口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同时也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认真签订进口合同,进口人应避免出口人利用信用证条款的粗略、含糊而提交不符合合同要求,但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诈取货款的情况发生,所以进口人应该根据合同的具体要求对提单、保险单、商业发票、商检证书、卫生证书、质量证书等提出明确而又具体的要求。对信用证中与合同不符的内容及信用证中的不利条款应及时提出修改,以免存在信用证陷阱条款。2、尽量采用远期信用证支付方式,在信用证条款中规定开立远期付款信用证或承兑汇票,这样即使欺诈情形暴露,出口方仍未能获得支付,这不仅使进口方有足够的时间取证以申请法院的止付令,避免出口方对进口方造成欺诈。

 (3)就银行而言,银行应该严格审核单证,审查内容包括:审查开证行自身的信用可靠程度;审查信用证是否有“不可撤消”的字样;审查是否有进口方和开证行保证付款的条款;审查是否是“软条款”;审查有效期是否适当等。此外,加强银行内部控制,规范操作,建立岗位责任制,在职人员认真学习信用证相关知识,各部门积极配合国际结算工作,认真建立客户档案,考察客户信誉度,对金额较大贸易,应派专人了解货物的情况。同时,建立国际间银行信息系统,加强国际合作,联手打击信用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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