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用证 贸易术语 | 合同 货运货代 外贸单证 | 利用外资 涉外工程 | 法律法规 外贸律师
反诈骗 风险防范 案例文章 | 融资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 境外投资 WTO | 诉讼仲裁 法律咨询
站内搜索
热词:诈骗罪 信用证 UCP600 国际贸易 WTO 风险防范 FOB 汇付 电子提单 DDP 石家庄化工骗子 反诈骗 反补贴 国际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 DDU FCA 托付
 您现在的位置: 国际贸易法律网 >> 诉讼仲裁 >> 诉讼仲裁常见法律问题 >> 正文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须知
信息来源:国际贸易法律网 发布时间:2012/4/1 14:19:13 阅读次数:次 我要评论
分享到:
申请仲裁须知

一、到本会仲裁,一般需要您/您公司与对方的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二、同时,请提交下列文件:
(一)仲裁申请书(包含证据,包括有仲裁协议的合同或书面仲裁协议)
(二)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三)如果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请(1)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证据保全申请书原件2份,(2)增加提交一份仲裁申请书,(3)书面指示本会向哪一具体法院转送,并提供该法院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等。
(四)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五)另,请注意:
(1)仲裁申请书正文、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要1份原件。证据文件一般只需要复印件,但应在开庭时带原件来以备当庭质证。
(2)如果索赔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则适用简易程序,需要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一式三份;如果索赔金额超过50万元人民币,或者涉及争议金额不清的仲裁请求,则适用一般程序,需要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一式五份;如果被申请人不只一个,那么,每增加一个被申请人,就得增加一份仲裁申请书及证据。

三、同时,请按照仲裁规则中仲裁费用表的规定交纳仲裁费预付金。原则上,仲裁费将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庭外和解或仲裁庭调解和解而撤销案件的,根据具体情况退回一定的仲裁费预付金。

  • 上一文章文章:

  • 下一文章文章:
  • 网友评论: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本栏目热点图片
    返回首页 回到顶部
    本站推荐
    排行榜
    站外搜索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本站所载文章仅供参考,Copyright 2012-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国际贸易法律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电话:13315171023 QQ:1215545143
    邮箱:jiaqingkun@126.com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